按照《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厅对山东中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提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进行公示,2025年11月20日发布核准公告。制发资质证书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该公司人员进行核查,发现其不再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相关要求,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及相关资质管理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撤销2025年11月20日对山东中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作出的核准公告,对该机构本次资质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特此公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