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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隔震减震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11-24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隔震减震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本《通知》,旨在大力推动我省建筑工程隔震减震技术应用,推动隔震减震技术从“被动应用”向“主动防控”转变,从“碎片化管理”向“全生命周期管控”升级,从而提高建筑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全文分为明确隔震减震技术应用范围、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三部分。

第一部分精准界定隔震减震技术应用的核心范围,突出“两区八类”建筑优先防控要求。规定“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简称“两区八类”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时,应当明确建筑工程是否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第二部分明确八大主体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对隔震减震建筑工程建设单位、隔震减震装置生产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所有权人等八类主体分别强调了责任义务。

第三部分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了监管工作要求。要求从开展监督检查、应用查验系统、组织人员培训三方面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