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行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我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办法》。
一、起草背景
(一)起草背景。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划转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审验技术服务市场快速发展,服务机构数量增多、类型多样,但也存在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市场行为不规范、信用意识不强等问题,亟需建立健全行业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今年,我省组织修订《山东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经积极争取和多方协调,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职责,为后续加强监管提供了直接、坚实的地方法规依据。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综合考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通过构建以信用评价为主要手段的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市场,引导机构诚信经营、规范发展,不断提升消防审验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建设工程消防安全。
(二)起草过程。起草工作于2025年上半年启动,先后赴济南、青岛、烟台等地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各市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现状与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组织学习借鉴其它省份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办法》初稿。2025年8月下旬,书面征求了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部分技术服务机构及厅内相关处室意见,并于2025年9月17日至10月16日通过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司法厅备案,并通过山东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进行网上备案。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配套制定《信用计分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与职责分工。界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类型与信用评价的内涵,确立“省级统筹、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厘清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在信用信息采集、审核、评价与应用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二)规范了信用信息采集与管理。将信用信息划分为基本信息、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三类,明确信息构成、采集路径、录入时限与公示要求,落实“谁采集、谁负责”原则,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
(三)设定了信用等级及计分标准.建立初始分为100分的积分制度,根据得分情况将机构信用等级划分为AAA至D六个等级,并配套制定详细的《信用计分标准》,涵盖业绩质量、履约行为、行政处罚等多维指标,确保评价过程客观、公正、可操作。
(四)建立了信用修复与应用机制.允许失信机构在纠正行为、消除影响后依程序申请信用修复,体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强化评价结果在政策扶持、分类监管、市场选择等方面的实际应用,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行业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