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和《2025年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市级检查情况。各市共检查1587家企业,其中施工企业1204家、监理企业208家、招标代理175家,符合要求的施工企业639家、监理企业172家,存在问题的施工企业565家、监理企业36家,发现问题601项。共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1005个,发现问题371项,其中,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类问题11项,人员到岗履职类问题58项,农民工工资类问题180项,工程款支付担保类问题4项,工程款支付类问题5项,其他问题714项。济南市、菏泽市、淄博市、东营市、烟台市检查发现的问题较多,分别为157项、134项、126项、102项、98项,聊城市、威海市、济宁市、枣庄市、德州市发现问题较少,分别为9项、17项、25项、28项、31项。
(二)省级抽查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对16市平均随机抽查192家企业,其中施工企业128家、监理企业48家,平均随机抽查144个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共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141家、存在问题的项目143个,具体问题1044项。威海市、东营市、聊城市、济南市、青岛市发现问题较少,分别为36项、46项、46项、50项、52项,滨州市、枣庄市、菏泽市、临沂市、日照市、德州市发现问题较多,分别为108项、94项、82项、79项、76项、75项。
通过对比省级抽查和市级检查情况,济南、东营2市省级抽查发现的问题较少,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较多,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大,市场秩序较好。威海、聊城2市省级抽查和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较少,建筑市场较为规范。菏泽市省级抽查和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较多,建筑市场需进一步规范。枣庄、德州2市省级抽查发现的问题较多,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较少,市级自查力度需加大,需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问题。
1.注册人员数量不足。个别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达不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部分企业相关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等)未在本企业缴纳社保。
2.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部分企业缺少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3.职称人员数量不足。部分企业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较少,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
(二)项目问题。
1.市场行为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将桩基础、消防、门窗、保温等直接发包给专业承包单位,涉嫌违法发包。个别项目施工日志等显示开工时间早于施工许可证核发日期,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部分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人工费。部分施工总包企业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劳务企业,涉嫌违法分包。
2.现场人员不足、有关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安全员配备不足。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未在本企业缴纳社保。部分项目经理、总监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且施工、监理日志签名存在复印、代签等问题。
3.实名制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及时纳入实名制平台监管。部分管理人员、农民工未在实名制平台登记。部分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工资未及时足额支付,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企业,按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不得只罚款而不纠正违法行为。
(二)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行业监管、行政处罚全过程,引导企业和项目依法经营、自觉守法。要发挥业内专家作用,加强普法培训,特别是对工程承发包流程等较为复杂的事项,要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培训,督促企业学法知法,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执法过程中,要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统筹做好监管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等规定,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特别是项目经理、安全员等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从一线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督导其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进度款,落实无争议价款先行结算制度,从源头遏制欠款欠薪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省级检查反馈问题处置结果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郭玉军,电话:0531-51765156,邮箱:jgc@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