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创新有关部署,聚力开展技术创新与协作攻关,强化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持续催生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质生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度省直机关履职能力竞赛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2025年度山东省职工“聚力强省建设·建功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优劳动竞赛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总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总工会。
(二)支持单位: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山东省建设建材工会、山东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
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领导,成立山东省建设科技与创新竞赛组委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工作。
二、申报范围
原则上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工程建设项目、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高品质住宅建设、工程勘察规划与建筑设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消防、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交通、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传承、老旧小区改造与物业运维、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等科技成果。
1.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新方法、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导则、指南、施工工法、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3.为支撑政府或行业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对现有设备的技术改造、改进以及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在科学技术普及中的创新内容、方法、手段;
5.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中创新的关键技术和工艺;
6.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7.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典型示范工程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驻鲁央企所属的二级、三级单位),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
(二)成果原则上是近三年研究成果且经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工程实践应用,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经科技成果评价,总体技术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内或行业领先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程度高,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明显。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推荐
各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申报书》(见附件1)和《2025年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汇总表》(见附件2),经各市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省直单位、省属高等院校、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报送),纸质版(申报书和附件装订一起)一式三份统一报送省建设科技与教育协会,并将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至邮箱sjskjxh@jn.shandong.cn,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5日。
(二)形式审查
主要审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包括成果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成果简介、主要知识产权目录、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推广应用情况、第三方评价意见等;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逾期视为放弃。
(三)第一轮评审
聘请有关专家,区分不同专业,根据成果的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的先进程度、技术创新对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获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科技进步的作用等情况进行打分,按照30%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评审环节的创新成果。第一轮评审得分权重占综合评价得分的30%。
(四)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由参加第二轮评审的创新成果独立完成人或团队第一完成人汇报创新成果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7分钟,解答专家提问。专家对创新成果进行专业化评审打分。第二轮评审得分权重占综合评价得分的70%。
(五)综合评价
根据两轮评审得分权重计算每个科技成果综合评价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提出拟获奖名单及获奖奖项等级。
(六)公示公布
获奖名单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成果名称、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成果等级,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一)成果奖项
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完成人数不超过15人,完成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0%,完成人数不超过12人,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三等奖不超过申报总数的30%,完成人数不超过8人,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择优选择优秀成果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省职工创新创效成果奖等高水平科技奖项。
(二)组织奖项
设置优秀组织单位。对动员发动广泛深入、组织工作周密扎实、获奖项目量多质优、社会影响力大、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奖牌。
六、有关要求
(一)扎实开展基层竞赛。要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激励专业人员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组织选拔各类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带动形成各类单位竞相创新、科技成果充分涌现的生动局面。
(二)认真做好成果遴选。要在基层竞赛的基础上,严把标准条件,严格审核查验,组织专业化评审,确保把创新思路新、创新成效大、具有市场化推广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遴选出来、推荐上来。
(三)精心提供申报材料。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精心准备推荐申报材料,确保推荐材料质量。申报单位如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重大问题,查实后,将严肃追责。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全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挖掘、精心组织、认真推荐,确保竞赛活动扎实开展。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创新成果和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愿申报。
2.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3.联系方式:竞赛联系人,王燕、李岩、崔文浩,0531-87080806、87080801、8708080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李宁、冯睿,0531-51765261、51765148;省总工会联系人,范亭亭0531-51765557,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小纬四路2号805室。
附件:1.2025年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申报书
2.2025年山东省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汇总表
附件1-2.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总工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