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细则》(鲁建消字〔2024〕5号)等要求,有效解决石油天然气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中的难点盲点问题,保障工程消防质量安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山东省作为国家能源战略核心区域,承担着全国石油天然气生产集输、储运调配的重要职能。当前,我省石油天然气相关产业主要有石油天然气开采、集输(含处理)、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等,工程类型涵盖油气田地面工程、输油输气管道工程、天然气处理厂工程、石油储运库工程、天然气储气库工程、液化石油气及轻烃储库工程、LNG站库工程等,广泛分布在济南、淄博、东营、潍坊、德州、滨州等地。这些工程类型多样,呈现“三高两弱”特征,即火灾荷载高、工艺复杂程度高、环境敏感度高,区域联防能力弱、应急处置支撑弱。这也导致石油天然气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面临点多面广、技术标准交叉、跨部门监管协同复杂等问题,消防审验一线人员存在不少盲点、疑点和难点,亟需建立技术审查标准体系,统一相关消防技术标准条文的理解认识和执行尺度,把好消防设计审查关,从源头保障石油天然气工程消防质量安全。
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启动《指南》编制工作,组织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专家成立编制组,共同研讨推进编制工作。编制组先后赴石油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委员会设计分标委、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组、中海油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座谈交流,并实地调研了十余个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听取行业专家意见建议,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经3次内部审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设计、图审、施工等单位的意见建议100余条。在充分借鉴和采纳行业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达成行业共识。2025年4月,《指南》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指南》涵盖了石油天然气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各专业关键要素,整合石油天然气工程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要求。包含总则、术语、区域布置、总平面布置、消防设施、电气自控通信、建筑、暖通等8个章节。
(二)《指南》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工程大多数类型站场消防设计审查。石油天然气工程涉及的站场类型众多,除《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适用的站场外,本《指南》还纳入了液化天然气站场等的相关要求。
(三)《指南》明确了石油天然气工程与相邻企业和设施的区域布置原则,当石油天然气站场与石油化工厂、石油库、石油储备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天然气液化工厂等站场相邻,执行标准要求不一致时,应按照最严标准执行。
(四)《指南》统一了油罐消防冷却水供水强度,并提出消防水量计算按照所选设施校核流量进行核算。
(五)《指南》规定了高压消防负荷设置自动切换的最末一级配电设备供电点的位置,消防高压用电设备二级及以上用电负荷应在6(10)kV配电设备的分段开关处设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六)《指南》明确了石油天然气站场和储运设施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并提出实现火灾消防联动的控制系统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