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连续第4年组织实施重点改革任务“揭榜挂帅”创新攻坚。各“揭榜”单位对照任务要求,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为扩大改革举措知晓度和受益面,现发布部分创新成果,供学习借鉴。
淄博市打造项目全链条定制式审批服务
揭榜单位: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作措施:淄博市聚焦破解项目建设“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着力为项目提供全链条定制式精准化服务,助力项目快落地快见效。
一是强化基础保障。统一规范审批事项和办事流程,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企业(项目)服务中心或专区,成立服务团队,对项目全周期审批服务事项一体推进。每年出台工作方案,开展“揭榜挂帅”创新攻坚,组织各区县打造项目定制式服务品牌。
二是实施“清单式”服务。选取淄川区作为试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造“项目管家+审批顾问专家+专区服务专员”团队,制定标准化《模拟案卷》、项目分类《审批手册》,从重点项目中优选复杂程度高、报批难度大的项目纳入定制式服务清单,实行“一项目一策、一手续一单”。
三是拓展服务内涵。以图解形式从土地和建设两条线解读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拓展实施金融服务,打造集贷款、担保、评估、应急转贷等一站式服务载体。编制定制服服务纪实,创新实施“我要开工”等一件事集成办改革,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四是坚持突破创新。针对项目不同用地用房需求,综合采取“拿地即开工”“租赁即开工”等高效审批服务模式。结合项目实际,实施联合验收或分期验收,助力项目快投用。
工作成效:解决了企业对项目全过程办理流程和要求把握不准等问题,保障了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地落实,助力500余个重点项目全周期手续办理平均提速20%以上。
枣庄市推进水电气暖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揭榜单位: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中区、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土住建局,各市政专营公司
工作措施:枣庄市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燃气、通信、广电等报装接入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形成统一的申请表单和结果文书,实现报装业务“一件事、一次办”。
一是整合资源完善机制。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组织市政专营单位,建立横向协同推进机制,将全部报装事项申请表单整合为一张综合申请表单,实行并联审批,统一出具结果文书。
二是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线上,全面推行智能引导,支持企业自主“菜单式”选择报装事项。线下,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窗,提供专人帮办代办服务,依托供电、供热等共享营业厅和园区服务站,设置服务专窗,实现联合报装接入“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多点可办”。
三是细化接入高效服务。按照协同一体原则,根据管线规划、施工周期、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实施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减少管线施工影响。各专营单位和部门立足各自领域,现场派驻专人,加强报装施工全过程服务指导。
工作成效:实现水电气暖网报装接入“一次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网通办”,申报材料由23项压减为6项、精简率达74%,办事环节由9个压缩为1个,压缩率达89%。
济宁市推行推进高效验收“一件事”
揭榜单位: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邹城市、泗水县、汶上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工作措施:济宁市整合多部门资源,融合消防监管和质量监管,优化验收流程,大幅提升联合验收一次性通过率。
一是完善联合验收机制。推行跨部门协作,将分散的验收工作统一纳入联合验收,由住建、规划、审批、消防等多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同步审查和限时回复意见,实现高效协同。
二是实行建设全周期五项融合。在手续办理阶段,设立建设项目服务专区,实现了全链条手续一站式办理。交底告知环节,制定质量、人防、消防等4个领域验收常见问题清单及预防措施,实施一次性告知。施工期间,住建部门质量监督同时融合消防阶段性抽查,装饰装修工程消防检查时主动融合质量监督。竣工后,组织联合验收,一次性出具所需文件,简化流程。
三是丰富管理措施。完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功能,实施网格化监管,实时监控施工进度和质量数据。强化隐蔽工程管理,利用无损检测等技术手段保障工程质量与消防安全。
工作成效:消防与建筑质量检查时限压减50%,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率提升至65%,消防系统联动测试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消防设施投诉量减少30%以上,累计为43个项目节约资金约559万元。
德州市创新市政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机制
揭榜单位: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作措施:德州市创新“开工通知书”“容错报备”两种审批服务模式,拓展用地手续范围,解决项目开工难题。
一是拓展用地手续。允许不动产权证、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不新增建设用地证明、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工程用地证明或土地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证明等作为用地批准手续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开工通知书”制度,对于急需开工的市政工程,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通过发放“开工通知书”的方式先行开工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同步介入监督,具备审批条件后,及时完善手续。在临邑、齐河县推行“容错报备”,对破解复杂疑难问题、保障重大市政工程建设等情况,经县政府、县纪委备案后开展审批的,不再追责问责,为干部“壮胆”、助审批“提速”。
三是聚焦服务优化。推行流程定制,在工程审批系统开发审批流程定制子系统,根据项目实际生成专属流程图,形成定制二维码,企业扫码获取审批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组建专业团队为提供一对一“全程管家”服务,统筹协调各项手续办理。
工作成效:将开工前10余项审批手续简化为“开工通知书”1个,申请材料减少14个,从立项到开工时间压缩60%以上,有效破解项目开工前各种难题,加快市政工程项目实施进程。
(根据各揭榜单位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