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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植物名录》政策解读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01-20


加强城市科学绿化,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植物的选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了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就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指导各地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要求各地制定乡土树种草种名录。为加强全省城市科学绿化工作,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植物的选用,迫切需要编制我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中适合使用的乡土适生植物名录。

二、主要内容

《名录》主要内容分为:附录1(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乔灌木名录)、附录2(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藤本植物名录)、附录3(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草本及竹类植物名录)、附录4(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水生植物名录)、附录5(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乔灌木分类检索表)。

三、编制特点

(一)命名分类体系权威先进。《名录》中收录的被子植物按照APG—Ⅳ被子植物分类系统中的植物分类进行排序。植物中文名、学名以“iPlant植物智——植物物种信息系统”为准。

(二)树种筛选严谨科学。按照生态性、适生性、功能性原则,参照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国土绿化优良树种推荐名录》,及各地现有乡土适生植物名录等文献资料,结合当地多年园林绿化工程表现,将筛选范围确定为:在我省天然分布的树种或已引种20年以上且在当地表现良好的外来树种,且对种植地区的生态环境具有高度的适应性。

(三)科学分类方便检索。《名录》将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乡土适生树种,分为乔灌木、藤本、草本、水生植物等4类。设有中文名检索表,根据植物特性分为常绿乔木及大灌木、常绿灌木、落叶乔木及大灌木、落叶灌木四类,便于检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