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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08-2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山东省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韧性城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发展智能建造,转变建造方式,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因地制宜发展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当前建筑业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  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强调,要着眼国家战略需求,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全面释放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先后出台《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等文件,着力促进智能建造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在省级层面出台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举办全国智能建造工作现场会,召开全省住建领域科技人才产业创新发展座谈会、住建科技创新大会,加快推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先进省份的成熟经验,认真总结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企业、项目典型做法,结合当前我省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充分征求行业协会、建筑企业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该文件。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包括6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发展智能建造现代化产业集群方面(3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集聚产业链优势资源,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优先授予“齐鲁建造”品牌标识。加快智能建造产业落地,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市场化资金支持,重点对集聚区内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研发及制造、智能生产等领域的优质项目,通过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给予支持。

(二)拓展智能建造创新驱动应用场景方面(5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加强产学研协作,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围绕智能施工装备、数字化建造技术等智能建造前沿方向,搭建智能建造深度协同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将智能建造相关装备和软件纳入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推广目录的重点征集范围。加大适宜技术应用推广,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支持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扩大智能建造试点范围,打造区域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场景。加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培育,对取得明显成效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在建设工程评优、评奖和信用评价中给予激励。

(三)健全智能建造标准与计价体系方面(2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加快智能建造标准研究制定,逐步构建支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检验检测、验收、运维以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发展等配套标准体系。动态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聚焦机器人施工、大型智能施工机械设备装备等重点领域,科学制定计算规则,加强造价信息供给发布,为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提供计价技术保障和服务。

(四)推行智能建造全流程管理模式方面(3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大力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步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国有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项目中优先采用工程全过程咨询的投资、建设、运维一体化经营模式和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着力推广建筑师负责制模式,充分发挥建筑师及团队的综合协调、统筹管理等优势,强化AI辅助设计BIM“一模到底”等关键技术应用,提供建筑全周期、全链条、全流程的管理与服务,不断提升建筑品质和投资效益。

)建设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队伍方面(4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强化领军人才激励,打造卓越工程师团队,设立专家、技能大师工作站,推动智能建造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给予平台资金支持及绩效奖补。深化产教融合育才,支持实施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择优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共建智能建造产业学院,定向开设BIM建模、建筑机器人和智能设备运维、无人(5G)塔机操作等紧缺课程。发展“智能设备+产业工人”协作模式,支持企业培育自有装配式建筑、机器人施工等新型技术工人,对于“智能设备+产业工人”,可根据施工作业环境,适当降低意外伤害保险基础费率。

)营造智能建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3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强化技术攻关资金保障,将智能建造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范围,通过“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支持方式,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按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大宣传推广,广泛宣传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智能建造在提升品质、保障安全、降低成本和低碳环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智能建造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