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化核查
1.系统对接核验
通过市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对接工程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自动比对业绩的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文件、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等关键数据。对能通过系统共享的数据(如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信息),企业无需重复录入。
2.平台数据等级要求
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等级达B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除外),否则不予认可。公路、水运等专业工程业绩由对应行业部门审核,无需录入全国平台。
二、实地核查
1.适用范围
对信息化手段无法核验的业绩(如未联网的早期项目),主管部门赴项目现场或城建档案馆核查原始资料。
2.核查内容
核对业绩名称、规模、时间、参建单位等关键信息是否与原始档案一致;查验施工合同、验收证明、技术负责人签字等文件真实性;检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严防“人证分离”。三、随机抽查(动态监管)
1.明查与暗查结合
明查:提前发布通知,企业按清单自查整改;暗查: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直接下发整改通知。2.重点核查对象
资质有效期届满前企业(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续);人员社保异常(如1年内变更3次以上)、被列为C/D级重点监管的企业。3.抽查比例
新办、升级资质企业按5%-10%比例抽查,并根据监管需求动态调整。
四、结果处理
整改要求:不合格企业限3个月内整改,期间禁止资质升级、增项及承接新工程;惩戒措施:对使用虚假业绩、挂证等行为,依法撤销资质并列入失信名单。>✨企业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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