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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的通知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2025-07-1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710月

二、检查范围

1.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在山东省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总部经济政策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资质条件和经营状况);

3.山东省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市场各方主体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注册类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二)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山东省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相关文件,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督查和整改落实记录

5.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问题的追踪整改以及处罚情况;

6.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核查情况。

进度安排

)部门、企业自查自纠。7月30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市级督导抽查8月15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各市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项目

)省级督导抽查9月1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督导组,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市。

)整改落实。10月20日前,各市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并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不能按时整改的,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计划和措施

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要求

1.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填写完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2)

2.被抽查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4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5.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于7月30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于8月15日前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书面报告,连同本市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检查表》(附件7)和检查企业、项目名单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9月1日前对1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少于135个项目和180家企业。

)随机抽查暗访

检查全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暗查,暗访暗查结束后通知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对其检查行为进行督查。

按时进行报送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同时梳理提供本市在建项目清单和建筑业、监理、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名单,于720日前上报

对于下达整改处理通知书的项目,各市要认真督促闭环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实施处罚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于30日内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电话:0531-51765156邮箱jgc@shandong.cn。

 

附件:1.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联络人

2.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施工企业抽查记录表

4.监理企业检查记录表

5.招标代理机构抽查记录表

6.项目抽查记录表

7.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

8.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职情况检查表

  附件1-8.doc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7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