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5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办件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208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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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