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装饰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我市关于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对装饰公司资质证书申请材料进行更新和规范,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基本要求
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升级、延续、简单变更等不同申请事项,提交相应材料。所有材料须按照“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采用A4规格纸张,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并附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
申请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申报内容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为其他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二、核心申报材料清单
(一)综合资料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须另增加申请表一份及附件材料一套)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最新净资产审计报告
(二)人员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2. 注册建造师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3. 技术工人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工程业绩资料
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应当真实有效,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数据等级为B级及以上。业绩资料应包括: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或质量核验资料反映业绩技术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申请的具体资质类别和等级,可能需要提供设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其他材料。
三、业绩信息认定标准
申请省级下放或市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其业绩信息需满足以下要求:
1. 业绩真实性由企业负责,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2. “业绩技术指标”模块中应完整填写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及详细技术指标
3. 如平台信息尚未录入或数据等级不足,则业绩信息完整度需满足《业绩信息要素表》要求
四、材料提交及审核流程
1.材料准备: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完整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向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申请材料
3.材料审核:审批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查
4.公示监督:审查合格的企业名单将在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异议处理: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审批部门反映情况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应据实填报,确无某一项的应填写为“——”。凡申请表中未填报的人员、业绩等,均不能作为有效指标认定
2. 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
3. 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应保持一致,实际办公地址发生变动的,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
请各装饰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资质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