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转让是企业快速获取市场准入资格的重要途径,成功受让资质仅仅是第一步,如何将这项资质背后的价值最大化,尤其是如何利用过往业绩来实质性提升中标成功率,是许多企业面临的核心课题。
在现行监管框架下,资质转让后的业绩认定存在明确的政策边界。根据主管部门的权威解读,当资质转移属于企业重组分立等情形时,新成立的公司不能承继原公司的工程业绩。这一规定的核心目的在于防止企业通过资质交易前的历史业绩,误导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对其真实技术实力和履约能力的判断,从而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性。这意味着,单纯寄希望于“买壳”后直接使用原企业的辉煌战绩去投标,此路不通。
那么,受让资质的企业应当如何“利用”业绩呢?关键在于对业绩进行合规、有效的“转化”与“重构”。这里的“过往业绩”应理解为两个层面:一是原企业留存在资质平台上的历史数据痕迹,二是受让企业自身(或其核心团队)可追溯的、真实的项目经验。
必须透彻理解国家层面对业绩认定的数字化与标准化要求。根据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对于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其企业业绩要求是在该平台上可查的、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这一政策导向要求企业将所有有效的工程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官方平台,使其成为可供查验的“数字资产”。对于受让资质的企业而言,首要任务就是梳理自身(而非原企业)的项目资源,确保所有符合要求的业绩都能在平台上达到A级标准,为投标提供过硬的数据支撑。
在投标实践中,“利用业绩”的精髓在于策略性呈现团队实力。虽然公司主体变更后不能直接继承原企业业绩,但企业核心技术团队(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只要真实有效且能在“四库一平台”上查询到(要求为A级或B级),就可以作为投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展示。这意味着,受让企业在组建投标团队时,应有意识地整合那些拥有丰富平台可查业绩的核心人员,将他们的成功经验与当前投标项目紧密关联,从而向招标方证明:尽管公司名称是新的,但执行项目的“大脑”和经验是经过验证的。
深入解读地方性政策细则能为业绩管理提供更具体的操作指南。例如,福建省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中,明确要求使用《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和《个人业绩信息表》,并对表格的使用及审核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提示企业,在准备投标的业绩材料时,不能仅满足于平台上有记录,还需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或资质审批部门要求的标准化格式进行整理和填报,确保每一项技术指标都清晰、可核验,避免因材料格式不规范而在资格审查环节失分。
必须建立严格的业绩真实性底线。主管部门已建立资质申请函询制度,对于申报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存疑的,会向企业发函问询。如果企业被查实在资质申请或投标中填报不实的业绩信息,将面临不予许可或中标无效的严重后果,并可能被记入失信记录。任何关于业绩的“利用”都必须建立在绝对真实的基础上。受让企业更应借此机会,建立和完善自身的项目与业绩管理体系,将所有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流程信息规范存档,为未来的每一次投标积累扎实、可信的“资本”。
在建筑资质转让后提升中标成功率,并非简单“借用”历史光环,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企业:一是严格遵守“业绩不承继”的政策红线,摆正心态;二是全力推动自身优质业绩在“四库一平台”上的A级认证,打造数字信用;三是巧妙通过核心人员的可查个人业绩来传递团队能力;四是精细化按照地方标准准备业绩佐证材料;五是坚守业绩真实性生命线,应对常态化监管函询。唯有将合规性、真实性与策略性相结合,才能使受让的资质真正转化为市场竞争中的中标利器。